首钢亿元诈骗案又一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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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昨天,曾与孙连生、臧镭等人一起诈骗首钢亿元贷款的马新被一中院依法判处死刑。 2000年10月,臧镭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诱使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将400万元人民币存入北京市商业银行北太平庄支行。次年3月,臧镭骗得一张盖有“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转账支票。然后,他让擅长篆刻印章的马新私刻了“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 此案发生后不久,马新化名陆正、陆强、路铮再次与孙连生、臧镭、祖峰、孙亮谋划骗取首钢亿元巨款。马新让首钢将1亿元人民币以活期形式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当年5月下旬,他们运用相同的欺骗手段,让翠微路支行向孙连生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得到这笔巨款后,他们任意挥霍:先支付高额利息和中间人的好处费,归还中国光大银行贷款405万元,归还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存款352万元,为应付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查账,还返还该公司1000万元,其余大部分被挥霍。至案发时仍有5100余万元无法返还。 昨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马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连生、臧镭、祖峰、孙亮等人已先于马新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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