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绑架国内领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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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5:32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上海7月19日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项建华有期徒刑14年。 项建华原籍浙江,在前南斯拉夫做生意,但并不理想。去年2月底,项建华与同乡陈某(另案处理)共谋绑架谋财。两人把目标定在一名在贝尔格莱德经商多年的中国上海公民沈某身上。 同年3月7日中午,沈某在住处附近一个停车场时被绑架。绑匪将沈殴打致肋骨骨折错位,向沈要800万元人民币赎金。最后以“撕票”为要挟,迫使沈的家人将200万元赎金汇入项建华指使他人在国内冒名开设的银行账户里。 案件发生后,上海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和北京、浙江等地警方配合,抓获回国取款的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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