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另娶普法干部伪造判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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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9:47 南方都市报 | ||
为离婚另娶普法干部伪造判决书 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吕强 李忠兴)原茂名市某区司法局普法办干部李某,为了与发妻离婚与他人结婚,竟然伪造两级法院民事判决书。日前,他被茂南区人民法院以 去年7月29日,茂名中院向茂南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第四中队报案:2001年9月10日,原茂名某区司法局普法办干部李某持一、二审判决准予其与妻子朱某离婚的判决书,到官渡街道办婚姻登记处与另一女子巫某登记结婚。经核对,李某所持判决书的判决内容异于正本。经审查,李某所持判决书确属伪造。 刑事警察大队第四中队上网悬赏500元缉拿李某归案。去年10月,刑警队接到线报,李某可能已潜回茂名,警方迅速将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达到与巫某结婚的目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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