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能否假释实行听证甘肃这一阳光举措获司法界人士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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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9:50 南方都市报 | ||
新华社兰州7月19日电 在兰州监狱服刑的严东等五名罪犯经过狱内公示、法院组织的听证会等一系列程序后,17日下午,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了假释的裁定书。这是甘肃省第一次为在押服刑的犯人举行减刑、假释的听证会。此间司法界人士认为这一阳光举措体现了司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助于通过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强化执法监督。 甘肃省在兰州市设有三所监狱,每年这个地区大概有1600至1700名犯人涉及减刑、假释。因为数量较多,工作量大,仅案卷就达500本以上,因此一直是由监狱机关根据服刑罪犯的改造表现,上报减刑、假释名单,法院阅读案卷,并与监狱机关接触,和罪犯本人见面进行最后裁定。这次采取的听证方式,使罪犯的减刑、假释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减刑、假释名单在监狱公示之后,监狱将相关证据直接提交到法庭,使罪犯对减刑依据有所了解。 在15日进行的听证会上,兰州市大砂坪地区人民检察院和兰州监狱狱政科分别派出人员代表法律监督机关和执行机关参加,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兰州监狱服刑人员代表旁听了听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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