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头”竟是“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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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0:12 长沙晚报 | ||
本报湘乡讯昨日,湘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了一宗容留妇女卖淫案件,4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据了解,这个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的老板姓刘,人称“刘律师”,现年50岁,曾在某乡镇司法所担任法律工作者,后因敲诈勒索被送劳动教养一年。刘于年前租下湘乡城区云门商城的一处偏僻的二层楼房后,先后容留多名卖淫女提供色情服务。为躲避警方打击,刘在楼下设置了铁门,并用大锁锁上,亲手掌握钥匙,非熟客不开门,活动极其隐蔽。刘在进行违法勾当之余,也扮演着“律师”角色。嫖客彭某曾出600元请他代理一起诉讼,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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