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写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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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1:01 今晚报 | ||
油画《毛主席去安源》著作权终属刘春华 本报讯 油画《毛主席去安源》著作权终属刘春华。 刘春华1968年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历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北京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北京画院院长。1997年获中国文联“97中国画坛百杰”称号,2000年被日本评为“ 刘春华先生于1967年创作完成油画《毛主席去安源》,同年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亮了安源工人运动展览会”上展出,1968年7月1日被《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两报一刊)正式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文革”的特殊时期该油画创作完成后并未按创作的真实情况署名,发表时印刷品上署名为“北京院校同学集体创作刘春华等执笔”,因此,该油画的著作权引发了不少讼争。本报也曾于1998年2月23日发表一篇题为《陈省是<毛主席去安源>执笔人》的文章,署名为“当年《安展》军宣队队长杨彦杰”。 2002年4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著名油画的权属问题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该油画的绘制事实,刘春华确系独立完成绘画,其他人员的协作均为辅助性质,当年“两报一刊”刊发的署名,没有从法律上严格界定著作权,故不能以该署名作为确定著作权的依据,刘春华应为该画的惟一作者,享有著作权。 2002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的内容。至此,著名油画《毛主席去安源》的著作权纷争终于结束,著作权归属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 本报对该油画执笔人的报道,尽管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查清事实有一定困难,曾发了上述杨彦杰的文章,虽不是始发,但毕竟伤害了刘春华先生的感情,本报在此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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