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简化工商登记消防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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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3:52 法制日报 | ||
广东省公安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从今年8月1日开始,简化工商登记消防手续,单独设置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餐馆、小商场、小美容美发店等大批经营场所,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年检,无需提供任何消防法律文书。 为什么单独设置在居民住宅首层且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餐馆、商场、美容美发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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