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等待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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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1:1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5000份宣传单,一天就派完了”,昨天,正当身价不菲的名犬在展览中心的舞台上争相竞技的时候,展馆外,一群手持宣传单的小动物爱好者向前来参观者大声呼吁:领养救助流浪小动物。 为了帮助这些被弃猫狗找到新家,上海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和宠物之家连夜印制了5000份宣传单,没想到一个上午就派出3000份,不少闻讯而来的参观者特地向他们讨要。昨晚7时 据悉,随着近年来动迁规模的扩大,被弃动物的数量也明显上升。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上海流浪猫狗的数量估计与家养猫狗不相上下,但其繁殖能力却是家养宠物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流浪动物身上往往带有虱蚤,易传播疾病,如不加以控制,若干年后,被遗弃小动物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上海有部分较知名的救助被弃小动物的机构,但越来越多的被弃小动物,令这些本来经费就紧张的机构不堪重负。其中一些机构只能采用半隐身的方式生存。“不是我们不愿把它们接来,实在是能力有限,”某救助机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最多时收留过百多条猫狗,放不下我们就带回家,即便如此,还是有被弃小动物源源不断地送来。” 记者昨天在现场采访时,一位来自香港的观展者问,“在上海,为什么只有犬类不上户口才算违法,而对遗弃动物却没有惩戒措施?”他认为,遗弃动物对环境或人身的安全造成的威胁,要远大于未上户口的家养动物。 据悉,在香港、台北等城市对遗弃动物都有惩罚举措。香港规定,“无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丢弃动物既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台湾的规定是,“未基于动物之需要实施医疗,宰杀非肉用动物可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弃养动物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对于动物的牌照供给,中国台北和新加坡等城市,都对绝育动物和未绝育动物实行两套标准,绝育动物的上牌费要远低于未绝育动物,这也是鼓励宠物饲养者通过为宠物绝育,控制宠物数量的手段之一。 (记者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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