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庭指证儿子有外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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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1:29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一桩离婚案中,一位母亲两次出庭指证自己的儿子婚后有外遇。18日,怀柔法庭判决其儿媳在这桩离婚案中作为无过错方而得到婚后共同财产———一套住房。 1979年结婚以来,向天(化名)共向怀柔法院提出过三次离婚,其妻因此患病,经司法鉴定为适应障碍抑郁反应。今年2月9日,向天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将其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一套住房(三室一厅)判归自己所有。其妻同意离婚,但称自己并无过错,并控诉丈夫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才致使夫妻关系恶化。向天否认了妻子的指证,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自己的母亲两次出庭指证他与一王姓女子有染。 法院审理认为,向天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请求。但向天与他人关系暧昧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在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时,从照顾无过错一方考虑,将那套住房判归其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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