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麻烦事快找法博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3: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时间:7月18日下午热线值守律师:成都高扬律师事务所唐琳律师 李先生:我与女友还没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并生育一小孩。现我们因性格不和想分手,应该怎么办? 唐律师:你们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可向法院提出解除该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非婚生子女可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吴先生:我送货至一公司,公司给我打了欠条。我几次催要,公司便给我一张支票。但支票被银行以空头支票为由退回。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可在支票被退回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支持票据权利。 周先生:我购买了一套期房,带有一个六十平方米左右的后院。但交房后承诺的后院变成了停车房。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唐律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未提供承诺的带有后院的房屋,这已构成欺诈。可以要求退房。 张小姐:我父母的一套房在母亲去世后就过户到我和父亲名下,我们共有姊妹3人,如我父亲去世,此房是否归我所有? 唐律师:房屋原为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如能证明你母亲指定你为她所拥有产权的遗产继承人,产权过户到你和你父亲名下后,此房就应为你和你父亲共同所有。你父亲去世后,如父亲未留遗嘱,你父亲所拥有的产权份额应作为遗产,由你们姐妹3人进行分割。 张女士:我婚后和丈夫购有一商品房,其中男方父母出了10万元首付款,余款由我和丈夫通过按揭办理。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应如何分割? 唐律师:该房屋为你和你丈夫婚后共同财产,为你们共同所有。男方父母的出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你们共同偿还。记者曾榛实习生唐芸露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