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抵债变成香馍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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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3: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成法执本报记者刘艳 两年前,成华区人民法院巧妙地运用了“资产使用权抵偿债务”,使曾闹得沸沸扬扬的成都海洋馆债务一案柳暗花明,不仅让债主上海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据成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此案的汤建明介绍,2000年1月,成都水族馆(现在的成都海洋馆)因拖欠2万元的电费,被拉电闸后导致馆内的海洋鱼类因低温和缺氧而大面积死亡,该馆因此被迫停业,并欠下红××等公司债权人的巨额债务。因当时水族馆的主人成都海洋娱乐有限公司无法还款,成华区人民法院于当年12月15日依法查封了成都海洋馆的经营使用权。 2001年6月,成华区法院在成都市首开以资产使用权抵偿债务的先河,将成都海洋馆2001年8月1日起到2003年7月31日两年的经营管理权裁定给了当时的债权人之一的红××公司。两年中,红××公司不仅将200万元债款拿到了手,海洋馆也起死同生、经营顺利。 红××公司在海洋馆的经营权本月31日将到期。目前,成都海洋馆欠债上千万元的3家债权人广东省丝绸进出口(集团)公司永通分公司、成都市诚信建筑工程公司、四川省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也向法院提出了以资产使用权抵偿债务的申请。 为更好地清偿债务,成华区法院裁定从今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28日止,法院继续对成都海洋馆实行强制管理;同时,法院经过对红××公司两年间经营业绩的考查和申请人的意见,决定将海洋馆的经营权继续委托给红××公司。在委托期间,不论盈亏,该公司都要按期向法院缴纳约定的经营管理费,红××公司“摇身一变”,由债主变成了不错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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