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打劫 牵出私分800万国有资产案(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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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5: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10民警赶到时,一名歹徒已逃走,另一个躲藏在楼上的歹徒被抓获。经查,赖家2万余元的现金及首饰等物品被抢走。几天后,被民警擒获的抢劫犯罪嫌疑人陈建华向看守所反映,他们之所以抢劫赖所长家,是因为他在任时收过别人的黑钱,认为“他心中有鬼,即使被抢了也不敢报案……”看守所工作人员很快将该情况反映给江津市检察院,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立即对陈建华提供的线索进行了初查。 陈建华称,1996年,他的好友王某为获得一项工程,曾给赖维书送过钱。几天后,王某被传唤并道出了实情:他在承包江津灯饰工程过程中,为表示对赖的感谢,王某曾以亲戚龙某的名义在银行存了13.6万元钱,并通过龙某将存折送给了赖维书。王某还承认,他向两劫匪讲过赖维书收黑钱的事,并告知了赖家的住址、家庭成员等情况。 检察院立案查出“奖金账本” 2003年3月底至4月初,办案干警调查发现,赖维书在江津市内多家银行有数笔存取款记录。4月2日,龙某证实了赖维书收受贿赂一事。次日,江津市检察院对赖维书立案侦查。 面对侦查人员出具的大量证据,赖维书不得不低头认罪,他承认在发包工程中的确收受过王某13.6万元贿赂。同月17日,检察机关决定逮捕赖维书。 然而,就在办案人员向赖维书宣布逮捕决定的当天,赖突然翻供,他不承认自己有非法占有王某行贿款的主观目的。为查清事实,办案人员围绕赖维书的交代,开始对涉案的所有线索进行深挖细查。结果,干警们在几江供电所1996年至1998年“路灯工程”账目中,意外发现了4张由赖维书签批的可疑连号发票。 经核实,这4张由江津市某商场出具的购销发票均属虚开发票,即几江供电所真正购买材料的费用远远少于发票开具的金额。随后,办案人员数次核查几江供电所账目,一套“账外账”浮出了水面:这是一套1996年至2001年几江供电所职工每年发放奖金的账本,支出理由都是“外协资金”,费用竟高达800万元! 这些“外协资金”从何而来?2003年5月上旬,检察干警在四川和重庆两地展开了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很快,99张虚假发票被查了出来。这些假发票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少支多报,二是没有业务发生而开出的空票。这些假发票的经手人虽然不同,但在上面签字的负责人只有两个,一是前任所长赖维书,一是继任所长苏某。 国有资产当奖金 6年发了800万 5月30日,江津市检察院对苏某立案侦查。苏某归案后很快交代了实情,供电所发奖金其实是“为全所职工谋福利”,从赖维书1996年当所长后就开始这样做了——通过做假账的方式,瞒着上级公司透支资金用于发放平时的奖金。 据查,几江供电所系江津市电力公司下属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有职工170余人。按规定,该所只能开支成本,无权处分经营利润。但是,在过去的6年时间里,该所800万元国有资产被前后两任所长签批成了“外协资金”,并以奖金的形式发到了职工手中,赖维书个人得款8万余元———隐藏多年的特大私分国有资产案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近日,经江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建华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的赖维书以及苏某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悉,从2003年6月2日起,江津市检察院开始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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