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这些“原则话”该休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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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7:28 湖北日报 | ||
国安 原则者,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也。但时下有些“原则”话,说得多了,反而已脱离原则的本义,成了一种套话。 比如:“为了认真解决‘文山会海’问题,经研究决定,今后,凡可发可不发的文件 又如:“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进行纪律处分的进行纪律处分,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这话听起来也是“言出法随”,动了真家伙。但问题就在于一个“该”字。你以为“该”处分,他认为“不该”处分;你以为“该”这样处分,他却认为“该”那样处分。到底“该”还是不“该”,“该”这样还是“该”那样,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再如:“为了扩大决策的民主化,今后,凡需要集体研究的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才能作出决定;凡是需要征求群众意见的,都要以适当的形式和方法征求群众的意见。”这样一来,是不是少数独断专行的领导就再也不能个人说了算了?非也。问题还是在这个关键词———“需要”上。因为“需要”还是“不需要”集体讨论,是“需要”征求群众意见还是“不需要”征求群众意见,都还是由他自己说了算。 上述这些“原则话”表面看来决心很大,威力很强,实际上充满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说了这类“原则话”的效果与什么也没有说的效果差不多。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的“原则话”还有不少,如“原则上”、“一般应该”等等,都是说了等于白说的话。 在我看来,既然是原则,就应该来不得半点含糊和模棱两可,就应该有明确的观点和鲜明的立场。比如,什么样的情况要批评教育、什么样的情况要进行纪律处分等等,都要丁是丁、卯是卯才行。问题在于一些同志并没有真正下决心解决问题。他们之所以把话说得模糊,没有操作性,就是为了“进退有余”。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干部空话多了,工作虚了,严重影响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上述那样的“原则”话,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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