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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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7:59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20日电我国最大的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4年的审理,7月18日终于尘埃落定。 此案的经过为美国杰恩公司以同一专利技术和资金入股,在1997年和1999年先后与广东南海汇泉科技工业园公司和果喜集团签订正式合同,并先后合资成立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和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1999年12月,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 自1987年“商业秘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出现以来,该案的诉讼标的是最大的,达1.4亿元。经过法院审理,2003年6月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的损失与果喜集团无关,果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判令美国杰恩公司等5个被告侵权,法院予以支持,并判令5个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书面赔礼道歉。 目前,30天的上诉期限已过。这起商业秘密侵权案就此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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