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庭指证儿子有外遇 儿媳被判无过错得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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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8:04 新华网 | ||
(来源:京华时报) 一桩离婚案中,一位母亲两次出庭指证自己的儿子婚后有外遇。18日,怀柔法庭判决其儿媳在这桩离婚案中作为无过错方而得到婚后共同财产——一套住房。 1979年结婚以来,向天(化名)共向怀柔法院提出过三次离婚,其妻因此患病,经司 法院审理认为,向天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请求。但向天与他人关系暧昧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在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时,从照顾无过错一方考虑,将那套住房判归其妻所有。声明:本网站所刊登新闻标题及内容,除标明“来源:新华网”之外,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华网立场。 本网转载目的仅为传播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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