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一悍妇阻挠执法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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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9:55 长沙晚报 | ||
本报株洲讯醴陵市东富镇镇政府一女干部张某得知儿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拘时,不顾党纪国法,大肆撒泼,拳打武警战士和看守所所长,脚踢派出所所长。日前,这名凶悍的女干部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张某今年51岁,是醴陵市枧头洲乡人,中共党员,醴陵市东富镇镇政府干部。2002年11月28日,张某的第三个儿子因涉嫌犯罪被醴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张某得知后,就来到醴 看守所的干警在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即让武警战士将张某和其儿子分开,并将其儿子关押。张某见状,遂在看守所坪内撒泼。武警战士无奈之下只得强行将她抬出看守所,但她拼命反抗,将武警战士张某的手指咬伤,并踢伤武警战士吴某的手。被抬出看守所后张某仍不肯离去,与闻讯赶来的二儿子一起,用红砖砸看守所的铁门并辱骂公安民警长达半个小时之久。看守所所长欧某出来劝解,亦遭到张某母子的围攻和谩骂。劝解无效,看守所只得拨打110。110民警将张某母子带至派出所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张某母子又与派出所所长姚某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姚所长的裤裆被他们撕烂。在其他民警的协助下,凶悍的张某母子才被制服。 法院日前审理认为,张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谢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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