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规范稳定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李崇玉谈北流市农村税费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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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2:0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今年2月22日,随着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召开而宣告: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的又一项重大改革——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在我区全面启动。近五个月来,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7月16日,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崇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北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指导全区推开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 李崇玉说,2000年6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在北流市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北流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自治区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知难而进,紧密结合北流市的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规范运作,稳妥实施,做了大量艰苦、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较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北流市农民人均总负担减负率达到68.61%。第二,初步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促进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的改革。改革以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归政府,实现了“交足国家的”;农业两税附加和“一事一议”筹资属于村集体所有,规范了“留给集体的”;取消了对农民各种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确保了“剩下都是农民自己的”;税费改革还取消了多部门、多环节的收费收税,进一步明确农业税的征税主体,理顺征纳双方的关系。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建立了更适应农村实际的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系,农业税收由财税干部上门催收向农民主动纳税转变,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税转变,征收模式和征管方式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第三,农民纳税意识和积极性普遍提高。农村税费改革后,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农民明白税费改革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进一步增强了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农民群众踊跃到乡镇财政所办税大厅缴纳税款。第四,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第五,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农民发展经济作物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积极性。第六,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革以后,凡属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均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真正让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调动广大农民依法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积极性,积极有效地推动农村各项配套改革。 李崇玉在总结北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时,向记者说,自治区在北流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应当说是成功的。北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为全区今年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第一,领导重视,把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第二,层层培训干部,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把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第三,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第四,深入、细致、扎实做好各项改革的基础工作,实事求是确定农民的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产,规范操作程序,得到群众认可;第五,积极做好各项配套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战果,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广西电台记者吴仁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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