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安乐死违宪 专家建议用“姑息治疗”减痛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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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2:44 重庆晚报 | ||
羊城晚报消息广东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应对无可救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安乐死”。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近日在会办该提案时指出,立法实行“安乐死”有违《宪法》。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的社 目前无法“安乐死”,晚期癌症患者如何减轻痛苦?多位医生建议:应该对他们实行全方位的“姑息治疗”。“不要不惜代价地延长无生活质量的生存,应该想方设法减轻病人的痛苦,让他们在最后的日子尽量过得快乐一些”。 据悉,目前国内不少正规医院,都对晚期肿瘤病人实施“姑息治疗”。比如,以前医用吗啡限制较严,现在就宽松许多,对减轻病人痛苦作用明显。 专家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医生缺乏“姑息治疗”的意识,有的医生见利忘义,对根本没有治疗必要的患者也要进行化疗,收取高昂的费用。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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