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撕毁合同镇领导表态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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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4: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新野县歪子镇歪子村干部未经承包人同意,将该镇农场主李丰军签订承包期为30年的41亩承包地全部分给群众,导致其在承包地里栽植的1354棵欧美速生杨树全部被砍倒、折断(见昨日本报报道)。7月18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采访。李丰军与歪子村10组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作为村干部怎么可以违约撕毁合同呢?村支书李秀兰和村委主任丁积芳说,歪子村10组村民说李丰军与组里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们不清楚,既然大家都不清楚,那么组长签订的合同就不代表组里村民的意愿,而不代表组里村民意愿的合同就是 而据记者了解,李丰军签订合同前,该组曾3次张榜公告,寻求土地承包人。李丰军是在张榜公告3次之后才与组里签订合同的,而当时还有6名村民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名作证。 受法律保护的承包合同怎么能说无效就无效了呢?记者当日采访了新野县歪子镇党委书记李士京。李书记说,合同纠纷可以协调解决,也可以诉诸法律,但在没有依法解除合同之前,谁也不能说此合同是无效的。而在此情况下歪子村将李丰军承包的土地分给了村民,其做法是严重错误的。而由此导致的毁林事件也是严重违法的,作为歪子村领导对毁林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新野县委、县政府调查毁林事件的同时,歪子镇党委已经作出决定,让歪子村主要领导写出深刻的检查并等候处理。 (记者 郭启朝)大河报2003-07-22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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