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酒疯 拿公款 群众要他下台(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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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4: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他成了“扰民”干部 据海椒社区党支部介绍,2002年5月,王勇经选举当选为海椒市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治保主任。上任伊始,他工作热情高、干劲大,获得了群众好评。可不久后,王勇经常醉酒后滋事。2002年9月29日下午,王勇在协助莲花社区一区交房发放钥匙时,因为醉酒失态,对待群众言行粗暴;2003年1月27日夜,王勇在酗酒后尾随社区一女市民回家,在其家中吵闹至次日凌晨2点,尽管社区书记、主任和周围群众都劝其回家,但王勇仍不听劝阻,纠缠不休,直至女方家人忍无可忍,采取强制措施,才将他驱逐出去。以后,王勇更是多次到公交宿舍、海椒市13号附1号大院,借着酒劲向两个院落的门卫讨要酒钱、烟钱。 挪用社区公款 据海椒市社区居委会介绍,在王勇任职期间,他还负责管理居委会部分财务工作,可王勇却无视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店铺自主筹集的群防群治费5000元及锦江区为建设社区治保巡逻队拨出的专款4000元,先后挪用很大一部分。在后来王勇自己交上的一份财务清单上,竟然还亏空了1800元,王勇称这1800元还是用自己的钱填上的。但居委会查证后发现,这些账几乎都是糊涂账,王勇给出的收据基本上没有相关领导的批示,因此这些费用都是王自收、自支、自报的,到目前尚有6名治保委员的工资共1700元未发放。 居民们摘下他的照片 在海椒市居委会办公室里我们看到,悬挂在墙上的该社区治保委员会的便民联系牌上,早已取下了王勇的照片。据居委会林主任介绍,开完社区代表大会后,照片还没来得及取,第二天当居民们看到王勇的照片还挂在那里时,居民们纷纷涌向宣传栏,摘下了王勇的照片。 社区内的公交公司家委会李主任称,自从她在王勇手上拿到“安全文明”小区的牌匾后,就不得安宁了,王天天找她要所谓的“拿证费”70元,在茶铺、菜市、小区院坝,只要碰见就伸手要。有群众反映,王勇经常对个别卖菜的老太婆吆喝乱骂,甚至还掰断她们的秤。 罢免大会上 王勇有三点意见 7月4日,海椒市社区召开第三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让群众对是否罢免王勇职务予以表决,结果到场的51位群众代表有43位赞成罢免王勇职务。会上,王勇申诉时,却提出有三点不服:一、本次大会不合法,二、之所以对群众态度粗暴是因为分管工作太多,压力太大而情绪急躁,三、自己虽挪用了部分公款,但大多还是用在老百姓身上,只是自己没来得及让上级领导批示而已。然而居委会经过前期详细调查取证,仍然罢免了他。 锦江区民政局: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据锦江区民政局林局长介绍,对此次居民罢免社区副主任王勇职务的举措,民政局主要担负监督的责任。此次大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的,符合相关程序,因此罢免结果是有效的。 林局长还特别提到:这次罢免体现了锦江区社区居民当家作主意识的增强,社区居民做到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张阳记者王云龙实习生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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