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降门槛 7类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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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6:3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刘国星、记者陈明华报道:昨日记者获悉,下列7类所得不能视为家庭收入: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等;义务兵的津贴和退伍费;政府颁发的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别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县市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及工伤人员的护理费;因公死亡人员及其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生活补助费;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护理费;按规定由在职人员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 又讯记者胡勇飞报道:7月21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7月25日到8月25日,我省将进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情况;缴费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情况;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补缴情况。此次除对国有、集体欠费企业进行检查外,将对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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