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长卷走140万 案犯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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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6:42 新华网 | ||
(来源:江南时报) 一银行储蓄柜柜长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73万元,并携款140余万元潜逃。21日,这名大“蛀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被告人包毅现年34岁,原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高新开发区支行储蓄柜柜长。2002年8月 今年3月,预感到将东窗事发的包毅携款140余万元潜逃。3月14日,公安机关在杭州市将包毅抓获,追缴回人民币92.96万余元及美金5万元。在昨天的庭审中,包毅对法庭询问的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供认不讳,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法院采取了简化方式审理此案。最终包毅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5万元。 据了解,整个案件的审理仅用了2小时,这次简化审理方式的庭审是南京中院为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的实践。(记者/晓洁通讯员/龚达刑贰)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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