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以下民校教师资格须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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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09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21日讯(记者 陈峰)我省将在中等以下民办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此次认定范围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2001年8月底前由学校正式录用、在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专职教学人员;2001年8月底后学校录用以及学校其他人员均按社会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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