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满一刀切 房产中介收费下调方案卡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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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35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22日消息:目前,市有关部门正酝酿将上海市1999年起施行的“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下调至固定比率,对此不少中介结构认为收费不该一刀切。但是若实行优质优价的分级制,操作难度又太大,至此,房产中介收费下调方案究竟该怎么降出现了僵持局面。 新的收费标准究竟是“一刀切”还是“分级制”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但记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施行的房产中介服务收费规定是:在房屋置换过程中,中介公司可向换出方按房价的0.5%至2.5%收取代理费,可向换入方按房价的1%收取代理费;在房屋买卖代理中,可按成交价的0.5%至2.5%收取中介费,实行独家代理的,可经双方协商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3%。 但事实上,这个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是有一个“弹性区间”的。在实际交易中,虽然无论买家还是卖家都可以先天的按照法规中规定的这个“弹性区间”与中介机构讨价还价,但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况且中介公司“就高不就低”的行规也坚不可破,所以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收费大多是按照法规规定的上限操作的。这样一来所谓的“费率区间”便徒有形式了,这也是近些年买卖二手房的市民觉得中介费高的原因。 既然原有的中介收费标准在实际过程中被“抬高”,那么中介收费费率下调便成必然,这不仅会对目前市民购买二手房高涨的热情“锦上添花”,更切中了目前房地产领域“关注中低收入者购房”这样一个大的政策氛围。 那么,如何下调?一种建议是实行“分级制”,即对各房产中介企业实行分等级收费,实行优质优价。不过,目前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不像物业管理企业那样具有“资质等级”的划分,操作起来难度大。另外,还有建议,“实行政府指导价,在制订最高收费标准的范围内,中介企业自行制订标准,并向消费者明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其质量”,这实际上仍可能走回原有政策的老路。 据了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中介收费下调办法”中,对买卖二手房双方各规定了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不像现在有一个“费率区间”,而中介公司收费一旦超出这个标准便属违规。不过,从目前中介公司反映的意见来看,不少中介机构认为征求意见方案中下调的费率比较低,尤其是具有一定品牌、提供服务也较为规范的中介机构。 但也有知名的房产中介公司老总认为,对于大公司而言,由于佣金下降必然会淘汰一批服务差、信誉不佳的小公司,原来属于它们的生意就可能流向大公司,这也是房产中介行业一次重新洗牌的过程。据预测,2003年上海二手房交易量将超过2000万平方米,约32万套左右。市场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放大,最终中介机构也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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