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不再是糊涂账 哈市严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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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4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用人单位在招收、雇用劳动者时,是否订立了“口头合同”、“生死合同”,是否收取了风险金、抵押金,企业法人代表是否与工会法人代表签定了集体合同一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在哈尔滨市近期开展的“帮您签订双合同”执法活动中,受到查处。 据了解,随着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当前哈尔滨市劳动用工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和克扣工资等行为,对劳动者合 据介绍,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有无克扣或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招用童工或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企业法人代表与工会法人代表双方是否就工资事宜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工资待遇集体协商协议,集体合同是否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了书面协议,是否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等。 哈市有关部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法规问题,并在劳动、工会和新闻媒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不与工会法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下达整改指令,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督促清偿、补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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