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绑架第一案”终审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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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8:2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1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漳州绑架第一案”案犯欧阳龙、陈金榜、郑陆逊等作出终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欧阳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陈金榜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郑陆逊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发前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车永辉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月6日,被告人欧阳龙、陈金榜等人将受害人林川平绑架,并向林川平的父亲林伍三勒索500万元。1月9日至15日,被告人欧阳龙、陈金榜、郑陆逊、车永辉、王发前相继被抓获,被关押在铁笼里70多小时的被害人林川平被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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