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人自愿离开救助站不得限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8:59 天津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民政部21日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同时,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但这个实施细则中还有一条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开救助站,须经救助站同意。 实施细则中还对一种不愿离开救助站的情况予以限定:救助站已经实施救助或者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