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支付规定将出台 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工资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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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9:20 新华网 | ||
(来源:中国青年报) 北京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将要写入合同。笔者日前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一些具体意见将被采纳。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该草案意见征集自3月起至5月31日止,共收到各方意见3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只规定合同中应写入劳动报酬,其中包含工资以及工资之外的货币报酬。而此次规定合同中必须明白写入工资标准,并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的标准。 被采纳的意见还包括:病假工资不与劳动者岗位工资挂钩,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的计发办法,并规定了最低限额;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了公布举报电话、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期限;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权限等内容。 此外,市政府法制办还将确立欠薪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当前比较突出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该草案还将进一步分析论证,报市政府审议后再正式公布实施。(文/李谱春那媛)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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