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非全日制工资指导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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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9: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首次发布了非全日制工资指导价位。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支付方式一般按周支付,也可按月或按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其中,家庭钟点工的指导价位为6~8元/小时,家教8~20元/小时,家庭保姆(管食宿)300~400元/月,社区卫生保洁员410~450元/月,空调安装工500元/月。(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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