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个民商事判例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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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11:03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张晓敏)自去年10月,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在民商事审判中实行判例指导的若干意见》以来,遴选并确定本市第一号民商事判例的工作便开始进行。历时9月,现在,第一号指导性民商事判例已经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最新一期的《天津审判》上予以发布。同时通过的第2号、第3号指导性判例也将陆续刊登。 新鲜出炉的本市第一号指导性民商事判例锁定一起标的额400万元的“借款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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