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管到吐痰的时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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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11:54 扬子晚报 | ||
近日,记者与日本朋友丰田洋子聊天,谈到了社会陋习问题。她好奇地问:“你们说的,是不是指人多不排队,乱穿马路,穿着睡衣逛商场,在公共场所喧哗,用完厕所不冲水,集会老迟到,开会时说悄悄话、还旁若无人地打手机?”记者语塞。 洋子的话,给记者另一个提醒:文明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的细节中。因为SARS,我们开始关注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卫生陋习,但更多的不文明举止,被习以为常地默认了。 所谓“治陋习应该用重典”、“鞭子下面出文明”,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但若形形色色的陋习都上到法律的高度,那法的负荷未免太重了。“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底线,如果法都管到怎么吐痰、怎么上厕所等生活细节,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们社会道德的缺失。如此下去,也会降低人们对法的崇尚度。”华东政法学院法理学教授丁以升说。 上海动物园园长熊成培,曾经在日本做了多年访问学者。他说:“在有些国家,人们有一个共同的生活准则:不给别人添麻烦。”人们生活的每个举止细节都会考虑他人的感受。上电动扶梯,自动靠右边站,腾出左边通道,让有急事的人先走;听人谈话,一定看着对方的眼睛,表示你很用心。这些细节,却不是用法律来制约的。 与物质文明的进步一样,人的行为文明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有意识地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培养。 土耳其担保银行上海办事处的保罗先生说:“这里太多地说‘不’,而很少正面灌输。”他举例说:“街上到处写着‘不乱穿马路’,但只说了不允许,没有说如何穿马路,等于没说。能不能制作各种电视片,用生动的形象,示范大众应该怎样穿马路?”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比如“不随地吐痰”,这个要求是对的,但能不能进一步告诉大众应该如何吐痰?在没有痰盂或垃圾桶的情况下如何吐?以此类推,如何用厕所、如何扔垃圾都是要教一教的。谢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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