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过夜拒付费遭非法拘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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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14: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佛山讯 近日,因帮卖淫女强行追讨过夜费,非法拘禁他人的两被告人在佛山市中级法院接受终审宣判,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十个月。 被告人张权、康玉峰均为四川人。去年9月22日凌晨,被害人何某与一贵州籍女子在佛山南海盐步区“浪琴”发廊过夜。之后贵州籍女子以与何某发生了性关系为由多次向何索要100元,遭何拒绝,贵州籍女子便将此事告知唐山(在逃)。唐山将此事告知被告人张权、康 (邓治军)(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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