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重拳整治超期羁押 高检院就此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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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3:04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公布了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公开接受群众有关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强调,采取公布举报电话的措施,是基于以下考虑: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自觉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严格公正地履行法律 他同时指出,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检察机关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和纠正情况。接受和处理举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省级院及分市(州)院要设立举报电话,负责接受对本地区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和处理,处理情况要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凡是举报后不纠正的,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电话是:010-68650468、010-65252000,后一个号码同时也是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是:cyjb@spp.gov.cn。自8月1日起,凡群众举报属实或上级检查发现有超期羁押问题的,当事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向上级检察院检讨责任,对举报发现的瞒报、漏报和新出现的超期羁押,检察机关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超期羁押追究责任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22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已起草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并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征求意见后下发执行。对于超期羁押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赵登举说,今后检察办案阶段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利用退查、撤诉、改变管辖等手段继续变相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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