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草案: 不吃野生动物改为“不滥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3:05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王攀)在22日提交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二审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里,原有的“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野生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这一条款被修改成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滥吃野生动物,预防动物传播疾病”,并提交给常委会审议。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