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核准事项再减10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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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6:44 深圳商报 | ||
我市启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审批核准事项再减100项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年检、年审的资质、资格外,其他年检、年审一律取消或实行备案制管理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记者昨天从第28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将启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的目标是:行政审批和核准事项在上次改革的基础上再减少30%左右,即再减少100项左右;审批时限缩短30%左右。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 审批时限再缩短30%左右 据了解,我市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091项减少和调整至目前的395项。但是,目前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可以减少的审批事项仍然存在,有些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出现“反弹”;一些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不够明确;审批环节仍然过多;审批时限仍然过长;审批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等。 对此,日前制定的《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395项审批和核准事项再减少100项左右,审批时限则再缩短30%左右,使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审批方式更加科学,审批程序更加透明、规范,审批监管更加完善,审批的法制化程度更高,从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创造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 审批事项清理按五大原则进行 据了解,此次审批事项清理将按以下五大原则进行: ——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审批事项和有营利性指标及额度限制的审批事项,必须改为实行公开招投标、拍卖和抽签等依托市场化办法进行,或以企业对社会贡献大小来确定; ——涉及几个部门审批和管理的审批事项应改为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审批和管理; ——市政府及各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个别确需保留的,须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批准; ——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年检、年审的资质、资格外,其他年检、年审一律取消或实行备案制管理。 据介绍,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在审批方式上有所创新。其中,将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制”。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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