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违反了游戏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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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7:19 潇湘晨报 | ||
一个多月来,家住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的吴伟有点烦躁,自己玩了8个月的“魔力宝贝”网络游戏不能玩了——因使用外挂程序,开办该游戏的网络公司将其帐号停权。经多次交涉无果后,吴伟近日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据悉,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作为全国首例新类型案件,该案引起了众多游戏玩家的关注。 使用外挂程序被停权 2002年10月30日起,吴伟与网星艾尼克斯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星公司)签订网络电子协议,在其开办的网星游戏乐园网站中陆续注册了多个“魔力宝贝”网络游戏帐号,开始在游戏的虚幻世界里“生活”。 至今年2月,吴伟所有的游戏帐号均成为收费帐号。吴伟称,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他在长沙市卓越电脑软件有限公司、长沙同和软件有限公司购买了大量的充值点卡(30元购买450点)用于游戏。为使自己在游戏中的角色成长加速,他也购买了一种外挂程序(即外接网络程序)使用。 但今年6月3日,因使用了“外挂”,他的游戏帐号被网星公司单方面停止,并予公告永久停权。此时,吴伟已玩到77级,据他所知,玩到最高级别的有100多级。 把游戏公司告上法庭 此后,吴伟无法再玩“魔力宝贝”,这意味着他在游戏中倾注的大量心血和金钱化为乌有。“我玩游戏就是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嘛,玩了那么久,网上朋友也有不少,这下全没了。”吴伟称自己精神受到很大伤害。 更令他不爽的是网星公司的态度。据吴伟介绍,他先后打了三次网星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第一次,对方称有网络电子协议在先,不同意复权,但据吴伟所知,很多玩家因使用外挂被停权后又复权了,他又先后两次打电话过去问“为什么别的能复权而我的就不能”,但对方态度恶劣,不听他的解释,竟挂了电话。 因交涉未果,吴伟近日将网星公司(第三被告)告到芙蓉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卓越电脑软件有限公司、长沙同和软件有限公司成为该案的第一、二被告。 吴请求法院判令第一、第二被告退还收取他的“魔力宝贝”游戏充值点卡销售金额282元;判令第三被告立即恢复他在“魔力宝贝”网络游戏中的帐号和帐号中的人物以及物品资料,并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电子协议作不得数? 按网星公司的答复,吴伟触犯的是“游戏管理规章”的第一条:当发现玩家……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非法外挂程序……将立即给予该玩家帐号永久停权处理。 使用外挂程序为何会有如此严厉的处罚?记者昨日采访了网星公司市场部李经理。李经理称,使用外挂程序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严重损害了其他玩家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玩家都不利,为此,公司打击这种现象是旗帜鲜明的,同时,停权对公司来说,相当于失去一个客户,这本不是公司愿意看到的。 对于电子协议内容,吴伟的代理律师陶武慧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上面的内容是“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非法外挂程序”,中间用的是“和”字而非“或”字,从语义上来理解,停权需满足三个理由而非其中任何一个理由,而吴伟仅仅是使用了外挂程序。 法律盲区尚待填补 据一些游戏玩家介绍,外挂程序是计算机专家针对网络游戏本身研究的一种程序,该程序被游戏玩家使用后,能迅速升级或方便玩家玩游戏。目前,玩家在玩游戏过程中使用外挂程序已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网星公司的李经理表示,外挂程序是作弊程序,是非法的,制造外挂程序实质上是一种纯粹的牟利行为。据此,他希望玩家不要使用“外挂”,并与网络游戏公司共同打击制造“外挂”的行为。 陶武慧则认为,外挂程序也是一种合法的技术成果,也具有知识产权,受有关法律保护,从网星公司与玩家的电子协议上来看,只有使用了非法的外挂程序才能停权,但是否非法不能由商家来确认,应由法律来确认。如果简单地依据其电子协议作出停权处理是没有道理的。 陶武慧介绍,在界定网络游戏与玩家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我国法律还有盲区。网星公司的李经理也称,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这些方面的立法问题应当被提上日程,他希望这场官司是一次契机,可以用立法来规范网络游戏。本报记者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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