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干个体一年免交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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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7:59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伏怡)22日,从市工商局传来消息: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将免交5项费用,金额达3000多元。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从即日起,市工商局开始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 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县(市)工商局、各分局个体科)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交上述规定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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