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工商局原局长受贿贪污行贿案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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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8:36 新华网 | ||||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现年53岁的叶东雄从1995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万宁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6月至7月调任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分局负责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在起诉中认为,叶东雄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报销的方法,侵吞公款478634元人民币;在万宁工商局人事安排、提拔等工作中为请托人谋利,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17900元;为自己工作调动、提拔等事,送给原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人民币现金155000元。叶东雄的上述行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叶东雄在担任万宁工商局局长期间的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查处,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完)(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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