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锁女友下体获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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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
原告被告均对此结果不满,表示会继续上诉 新快报讯据《辽沈晚报》报道,昨天,锁住女友下体的野蛮男友李辉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赔偿女友孙丽(化名)医药费1元。判决一出,李辉和孙丽均表示要上诉。 昨天上午的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第1审判法庭人满为患,李辉的父亲和妹妹都出现在旁听席上,但被害人孙丽没有到场。10时许,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后宣读了判决书。 法院犯罪事实认定 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李辉自1994年春开始与被害人同居。同居一个多月后,被害人回到前夫家中。李辉为了长期与被害人同居,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威逼被害人。 2003年1月下旬,李辉怀疑被害人有外遇,先是殴打被害人,然后要求锁住被害人阴部,被害人被迫同意。2月8日,李辉用毛衣针将被害人下体缝上。2月11日,李辉在家中将其下体缝线拆下,强行与孙丽发生性关系后,用一把铜锁将孙丽阴部锁住。经法医鉴定,孙丽因阴唇部被他人用金属锁锁住,结合医院病志记录、诊断,鉴定为轻伤害。 审判长昨日宣布,以强奸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9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赔偿被害人1元医药费。 原告担忧被告不服 听到判决结果后,李辉眼一闭,头一歪,表情沮丧。李辉的妹妹当即大哭,对判决表示不满。面对记者的采访,李辉百般抵赖,称其和孙丽从小是同学,也是邻居,俩人感情一直很好。夫妻打架是正常的,锁是孙丽让他上的。李辉表示他将上诉。 从法庭出来,记者电话采访了孙丽女士。孙丽表示,之所以没有到庭,是怕见到李辉,虽然现在他已被判刑,但她担心李辉出狱后会报复。因为孙丽是以强奸罪、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侮辱妇女罪没有被认定,孙丽表示将上诉。(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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