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卫条例(草案)》昨再度提交审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 ||
不吃野生动物改为不滥吃 新快报讯(记者 童慧 实习生 湛淑贞 通讯员 任宣)野生动物不是不可以吃,而是不可滥吃;猫狗等宠物不是不可以带到公共场所,但你必须对它严加看管,不让它伤害他人、污染环境! 昨日上午,《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再度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备受关注的关于“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的规定改动不大:“不吃”改为“不滥吃”;“切断由动物引起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改为“预防动物传播疾病”。此外,《条例》草案一审稿中规定的“猫狗等宠物不得出现在公共场合”在草案修改稿中被删除。据悉,该条例将在7月25日下午提交表决。 野味可吃但不能滥吃 据了解,在本月8日举行的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上,不少人对草案一审稿中“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的规定提出了异议。从立法的目的来看,不吃野生动物是为了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如SARS)的途径,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野生动物是传播疾病的罪魁祸首,况且,这也不利于保护驯养野生动物企业的合法权益。 经反复研讨,立法部门最后建议将其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滥吃野生动物,预防动物传播疾病”。 宠物可到户外“散步” “猫狗等宠物不得出现在公共场所”一款在草案修改稿中被删除。草案修改稿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许可进入的室外公共场所。同时,草案修改稿还增加了一款规定:携带犬、猫等宠物外出的,携带者应当严加看管,不得让宠物伤害他人、污染环境。 据了解,在听证会上,多数人认为,完全禁止宠物出入公共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干涉了公民的合法爱好和正常生活习惯。他们建议,应规定不得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城区市场、商场、饭店、餐厅等公共场所,但应允许宠物进入公园、草地、动物医院等场所,给宠物留有一定自由活动的空间。(晓航/编制)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