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被告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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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0:04 长沙晚报 | ||
“梅花K”假药案广西一审宣判 本报讯震惊全国的“梅花K”系列赔偿案6月16日经株洲中院终审尘埃落定后,追究生产、销售假药“梅花K”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也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广西灵山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法院对这起生产、销售假药“梅花K”黄柏胶囊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该案被告单位广西金健制药厂(原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及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金健制药厂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书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厂长卢智、副厂长方党礼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各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定,2000年9月,程书群与方党礼洽谈生产、销售药品黄柏胶囊,合同签订后,为了加大药效,双方商定在黄柏胶囊中掺加盐酸四环素。2001年1月和4月,由半宙公司第三制药厂生产了掺有盐酸四环素的“梅花K”牌(已申请商标,获批准)黄柏胶囊两箱共18.8万余板,这批胶囊经程书群组织外包装后,向湖南等省市销售,致使湖南株洲的58名消费者食用后中毒。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对该药进行鉴定,认定“梅花K”牌黄柏胶囊为假药。颜开云彭玮蔚谢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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