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星探’邀你做明星梦?”追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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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0:54 海峡都市报 | ||||
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这时,自称是代理负责人的余先生拿出一张个体户的办证凭单,声称工商局通知执照24日可以领。 “没有领到执照,不能进行经营!”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公司停止营业活动,并开始收集现场证据。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叠委托合同书,其中一张合同书上写道:“为了促进个人形象在演艺界、广告界的推广,以及进一步提高演艺素质……乙方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对甲方进行整体的形象设计及包装,并不定期由专业导师作专业辅导,从整体上提高甲方的专业素质,再在客户中推广……本合同为有偿合约,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服务费500元整……”乙方为“福州市戏里戏外摄影艺术工作室”。 记者发现,单这样的委托合同就有29份,其中签约一年交费500元的有17份,签约两年交费680元的有12份。最早的签约时间为2003年6月1日,最迟的为7月16日。该公司代理负责人余先生承认,他们已向签约的模特收取了服务费,但没有开票据。 除了委托合同外,现场还发现了数百份“模特资料”,里面记载了三围、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 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家“戏里戏外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是假的,在鼓楼区灵响工商分局申请注册的只有“福州市鼓楼区戏里戏外摄影服务工作室”,该工作室属个人经营,经营范围只有“摄影服务”一项。 福州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文化艺术培训活动、营业性演出活动(包括个人、团体、单位)、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都须经过文化部门审批,未经审批根本没有资格从事此类活动。目前文化部门并没有该公司的审批记录。 新闻内幕 “模特”这样签约 一名与“戏里戏外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约的朱小姐昨日告诉记者,6月初,她在东街口逛街的时候,一个女孩拦住了她,给了一张该公司的名片,说是可以推荐她当模特,并向她索取了电话号码。很快,她就接到一个自称是谢主管的人的电话,并约她在公司见面。到了公司,她就被安排试镜,公司的人都说她的条件好,不当模特可惜了。在公司的人的鼓动下,她签了一年的合同,被收了500元的推广费。随后,公司告诉她得提供推广用的照片,公司可以帮忙照相,但要398元拍摄费。为了省钱,她花了298元到其他地方照了一套,觉得效果挺好的。可当她将照片送到公司时,公司的人却说照得不好,还说在公司照才够专业。她只好掏398元又照了一套。她还告诉记者,签约后该公司并没有安排到广告公司当模特,只是上了两次的培训课。 “星探”这样赚钱 从模特资料中记者发现了“戏里戏外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工薪制度表”,该表详细记录了工作人员的收入构成。其中“统筹主管”工资由底薪500元加提成构成,每制作1单可提成15元到30元不等,1人签约一年主管可提成30元,签约两年提成50元。另外还有业绩奖。而统筹助理的收入同样由底薪加提成构成,但提成比主管相应少一些,摄影师和化妆师则按服务人数和单数提成。 (本报记者 张镒琛/肖春道/实习生/叶成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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