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标准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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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2:15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助通讯员赵学军)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并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水平相衔接。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体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6.3%按月缴纳,企业全体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按此标准缴费仍有困难的,要求企业主管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帮助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资金(每人每年36元)由职工或退休人员个人缴纳。 按规定,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应当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3%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每人每年一次性再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36元。 据介绍,困难企业应当在每月26日至次月8日前,向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费缴费申报,经社保分中心审核后,可在办理缴费申报的同时缴费,也可在申报当月的15日前缴费。 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时间为每月15日前?熏未在15日前缴费的,按次月缴费处理。也可以按季、半年、年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预缴费不能跨年度,缴费时间为每季、半年、年首月的15日前。困难企业和个人参保人员8月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可以补缴7月份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对参保人员7月份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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