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育局长与各校校长签责任状 严禁强收捐资助学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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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3:53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7月23日讯(实习生刘豫 记者周寒) 眼下正是南宁市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时候。7月21日下午,南宁市教育局为了表明治理乱收费的坚决态度,由教育局局长与各学校签订了责任状,其中明确指出:对于社会向学校的捐资助学行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捐资自愿原则,不能与入学挂钩,更不能强迫家长捐资。 局长与各校签订的责任状明确规定:禁止各校采取重新考试的方式,对学生编班或通 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称,如学校出现执行不力、令不行禁不止而遭到投诉、上访的,经核实后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刘豫 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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