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可出街主人严看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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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5:23 深圳晚报 | ||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昨天上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条例草案一审稿中规定了猫狗等宠物不得出现的公共场所,而在草案修改稿中已被删除。 条例草案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许可进入的室外公共场所。同时增加一款规定:携带犬、猫等宠物外出的,携带者应严加看管,不得让宠物伤害他人、污染环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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