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自8月份起实行企业欠薪月份起实行报告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焦作讯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的发生,焦作市总工会、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3年8月份起,在全市所有类型企业中实行欠薪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凡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企业,要按月将拖欠及累计拖欠职工工资总额、涉及职工人数、拖欠原因、企业偿还拖欠工资的计划、与企业工会(职工代表、职工大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书面偿还协议以及协议履行情况,分别向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企业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 大河报2003-07-24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