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体盼医保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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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9: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以江苏省扬州市为例,今年初与2001年初相比,医疗费用有所降低。市区人均住院费用从7800元降为7325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从51%提高到65.11%,实际人均支出4769元,个人自付比例从49%下降到34.89%。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出比例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扬州市又将困难群体人员纳入了医保范围,逐步显现医疗保险的 一是自付医疗费用过高。扬州市人均住院费用列全省之首,比其它市高2000~3000元;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外”用药比例过大,造成参保病人自付比例提高;即使是“范围内”用药,也因价格偏高导致看病开支大,药品费用所占比例超过50%,有些甚至达到65%以上。对于困难群体来说,这样高的医疗费,实在不堪重负。 二是医保扩面难。一些在扬州的部属企业单位对参加医保态度不积极。据调查,市区部省属、驻扬单位应参保职工22.4万人,实际参保职工仅15.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70%。 三是缴费筹资难。困难企业职工、破产企业职工的医保至今仍无充足的资金来源;该市对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缴费参保,但对困难企业,停、破产企业来说,仍是一笔难筹的开支;政府多方筹资为低保人员办理了大病统筹,但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等中的困难群体仍未进入医保。由于医保资金来源有限,不可能承担覆盖全社会的保障责任,困难群体看病难、因病致贫的问题仍然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首先,坚持医疗、药品、医院三项改革同步进行,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同时选择部分医院进行改制,使其成为“公惠医院”,专为困难群体人员服务;其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措资金,充实医保基金。同时,医保机构与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通力协作,在企业工商登记、年度检查和税务登记时,依法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医保并交纳医保基金,构筑起覆盖困难群体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安全网”;另外,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务、监督体制。为确保医保基金的良性运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缴费单位要健全监督制度,缴费单位每年应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单位全年医保费缴纳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医保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叶建泉 王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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