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呼唤“中介”组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0:1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7月24日电(罗新宇王薇)辛辛苦苦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却因为素质和能力的局限,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这是物业管理中出现的一个棘手的新问题。对此,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局长朱志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业委会迫切需要一个能为其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之后,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朱志荣说, 目前,业主委员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业委会的工作是业余的,承担的任务却专业性极强,“维权”时心有余却力不足。朱志荣说,虽然大多数业委会是好的,热心为业主服务,但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业委会维权时有心无力。业委会成员来自不同的行业,面对物业管理,他们却是外行。对于维修基金的运作、小区的绿化、电梯的维修以及对物业公司的选聘上,业委会有决定权。但是,电梯是否需要大修?一次工程款是10万元,还是20万元,对这些问题,业委会成员心里没底,只能大体估算。 业委会的工作要到位而不错位,这个度的把握,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撑,而业委会本身很难具备这一能力,这就要求有一个“中介”提供专业服务。目前,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对业主委员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业委会成员要有法律知识,能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成员要有理财能力、工程审计知识、施工监理水平等,能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但从目前看来,这是不现实的。朱志荣认为,既然业委会自己不可能、也不必要成为全能专家,那么,只有通过物业管理“中介”,得到自己需要的专业服务,对物业管理行业、对业委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按照朱志荣的设想,物业管理“中介”有一点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单位,但其专业程度更高。在这个组织中,应有物业管理专家、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和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在业委会需要招聘物业公司时,“中介”能从自己的数据库里调出不同等级、不同水平的物业公司供其选择;业委会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中介”提供把关服务;物业公司提交业委会工程预算报告时,“中介”能为其审核;物业公司公布账目后,“中介”能审计。“中介”为业委会提供的服务,可以是维修基金运作、工程预算审计到召开业主大会等一条龙服务,也可以是单项的菜单式服务,这一切由业委会自主选择。(完)(来源:新华网)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