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发5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有水体被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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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0: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广西网7月24日电 据广西政法报报道,7月以来,在不到10天内广西境内连续发生了5起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 7月5日上午,南宁市银泉化工有限公司一辆载有16.2吨浓硫酸的槽罐车(超载8.2吨)行至大新县时翻车,约有6吨浓硫酸泄漏,其中相当部分流入平良河水库,车上3人全部死亡。 7月7日凌晨,宜州市人民医院一容量为500公斤的液氯罐,因阀门被氯气长期腐蚀产生砂眼而导致氯气泄漏。 7月9日凌晨1时许,湖南省通道县一槽罐车(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载运浓硫酸17.12吨行至三江县时,槽罐阀门断裂,所载硫酸全部泄漏造成严重污染。 7月11日凌晨3时左右,环江县雅脉钢铁厂一中型槽罐车载运浓硫酸约15吨行至南丹境内时,翻下4米深的路坎,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车上浓硫酸被及时转移,未发生泄漏。 7月13日14时10分,山东省日照市一辆核载2吨实载17.8吨,且高毒农药与食品混装的解放牌货车,在百色市那坡县失控翻倒,4吨多剧毒农药泄漏,1人受重伤。 广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专门发出通报,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方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通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检查和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黄爱兴、罗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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