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与新加坡签署刑事相互法律协助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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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0:2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24日讯:据中新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昨日签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及新加坡驻港总领事杜峊锦,分别代表港府与新加坡政府签 协定规定的主要协助内容,包括提供数据及文件、安排有关的人作证、限制及没收或充公财产、执行搜查和检取的请求、追寻及辨认有关的人及送达文件。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为实施有关协定的命令提供了必须的法律基础。缔约双方以书面通知对方,按各自法律规定的履行日期起,三十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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